42号文出台背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即“42号文”),对境内资产通过境外发行RWA(可识别数字资产)的监管框架初步明确。文件强调,境内严格禁止,境外加强监管,这是政策的总体方向。

香港RWA的监管现状

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香港作为RWA的境外发行地之一,基于香港资产的RWA并不受42号文约束,也无需接受内地监管机构的管理。目前,尚无以内地证券、基金为底层资产的RWA在包括香港在内的境外市场发行。如有类似产品出现,则由中国证监会机构部负责监管。

政策基调:严控而非鼓励

知情人士强调,42号文并未释放任何鼓励信号,更不能解读为推动RWA发展。过去内地对这类资产的立场是‘一律禁止’,如今虽未完全封死,但对境内资产出境发行RWA仍保持严格监管态势,防范金融风险外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