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风暴来临:剑指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近日,一场由国家多部门联合发起的金融监管风暴正式拉开帷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携手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印发了《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对相关领域乱象的整治进入了系统化、强力化的新阶段。
核心目标:两年内实现“清零”
《实施方案》设定了明确的总体目标:计划通过为期两年的集中攻坚整治,彻底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在中国境内的非法跨境业务。整个行动将围绕“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核心原则展开,力求在遏制新增非法活动的同时,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风险。
四大整治对象,覆盖全链条
本次整治行动的范围广泛,打击精准,主要针对以下四类主体:
- 境外经营主体: 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
- 境内帮凶: 为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提供协助的境内关联方或合作方。
- 非法中介: 专门从事招揽境内投资者的非法代理或中介组织。
- 违规宣传平台: 为上述非法活动提供信息发布、推广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及自媒体账号。
双重举措:严禁新增与稳妥清退
为实现整治目标,方案从“堵新”与“化旧”两方面双管齐下:
一、彻底取缔新增非法活动: 明令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进行任何形式的业务招揽、营销宣传。同时,严禁其为中国境内投资者提供开户、交易指令执行、资金划转等核心交易服务,从根本上切断新增业务的渠道。
二、设置过渡期清理存量业务: 在为期两年的集中整治期内,对既有的非法存量业务进行清理。在此期间,境外机构被禁止为存量客户提供新的买入交易或资金转入服务。政策为存量投资者设置了“出口”,允许其进行单向的卖出操作并将资金转出,以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权益,实现平稳退出。
这一系列组合拳,体现了监管部门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也为跨境金融活动的规范发展划定了清晰的监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