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率先落实稳定币州级监管框架

10月1日,佛罗里达州一项针对稳定币发行的关键法规正式生效。这项立法在州法典中新增了“合格支付稳定币发行人”专门章节,为在本州运营的稳定币发行人建立了一套明确的州级许可与监管制度。

核心要求:州级批准证书成为发行前提

根据新规,任何信托公司若想在佛罗里达州发行用于支付的稳定币,必须首先向州金融监管办公室申请并获得一张“批准证书”。监管机构必须在收到完整申请后的120天内做出决定,否则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批准。这一“沉默即同意”的条款旨在提高监管效率,避免审批流程无限期拖延。

两类豁免与法律定性明确

法案也规定了豁免情况,为部分发行人提供了便利:

  • 联邦合格发行人:已经获得美国货币监理署(OCC)批准的全国性银行或信托公司,可以豁免州级许可要求。
  • 外州合格发行人:在其他州获得许可的发行人,只需在开始于佛州业务后30天内向州监管机构报备即可。

此外,法规明确了一个重要原则:符合规定的支付稳定币将不被视为证券。这为发行人和使用者提供了更高的法律确定性,避免了证券法下的复杂合规负担。

规模上限:触发联邦监管的“百亿门槛”

新规包含一项前瞻性的规模限制条款。如果某发行人在佛州发行的稳定币总价值达到100亿美元,它必须在接下来的360天内做出选择:要么将其主要监管地位升级至联邦层面(例如获取OCC牌照),要么停止在佛州的发行。这一条款旨在确保当稳定币规模达到系统重要性级别时,能够受到更严格、更统一的联邦监管。

严格的审慎运营与透明度义务

获得批准的发行人必须持续满足一系列审慎运营要求,核心在于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与知情权:

  • 全额储备:必须维持与流通稳定币价值1:1的优质流动资产储备。
  • 明确的赎回政策:需向用户清晰披露稳定币的赎回机制、流程和时间。
  • 月度储备审计与披露:每月必须公布储备资产的详细构成,并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
  • 高管认证: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必须每月对储备的充足性和合规性进行书面认证。

佛罗里达州的这一举措,标志着美国州级政府对加密货币中应用最广泛的稳定币业态,开始实施具有实质意义的主动监管,可能为其他州提供立法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