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数字人服务即将迎来规范化管理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文件标志着我国对快速发展的虚拟数字人领域开始建立系统的监管框架。
核心规定:全程显著标识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从数字虚拟人服务启动之时起,所有相关方都必须遵守明确的标识规范:
- 服务提供者必须在虚拟人展示区域持续显示含有“数字人”字样的提示标识
- 服务使用者及提供内容传播服务的平台也需遵循相同标准
- 标识设计需符合国家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相关规定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用户能够清晰区分虚拟内容与真实信息,维护网络空间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监管背景与行业影响
随着虚拟数字人在娱乐、教育、客服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其信息传播影响力日益增强。新规的出台反映了监管部门对以下方面的关注:
- 防止虚拟身份被滥用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
- 保护消费者对内容来源的知情权
- 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明确的标识要求虽然增加了运营成本,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建立用户信任,为行业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